(一)申辦和變更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
新設駐京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應當自抵達中國之日起7個(gè)工作日內,持本人護照向外交部外國記者新聞中心(International Press Center,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IPC)申辦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。
駐上海、重慶、廣州、沈陽(yáng)、深圳和大連的外國常駐新聞機構,其負責人應當自抵達中國之日起7個(gè)工作日內,分別到上海市外辦、重慶市外僑辦、廣東省外辦和遼寧省外僑辦申辦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。
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變更機構名稱(chēng)、常駐地區等事項,應當向新聞司提交由該新聞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書(shū)面申請,經(jīng)批準并更新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。
外國駐京新聞機構變更負責人、辦公地址等事項,應當自變更之日起7個(gè)工作日內書(shū)面告知新聞司;駐上海、重慶、廣州、沈陽(yáng)、深圳和大連的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變更負責人、辦公地址等事項,應當自變更之日起7個(gè)工作日內書(shū)面告知相關(guān)地方外辦。
2017年4月19日起,IPC為所有外國常駐新聞機構核發(fā)標注統一社會(huì )信用代碼的機構證,所需材料詳見(jiàn)“附件”。
(二)申辦外國常駐記者證
駐京外國記者應自抵達之日起7個(gè)工作日內到IPC辦理外國常駐記者證,所需材料如下:
1、填寫(xiě)完整清晰的《外國記者注冊申請表》(見(jiàn)附件);
2、2張近期護照照片(2寸、藍色背景);
3、所屬機構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申請函;
4、本人護照原件;
5、護照資料頁(yè)復印件;
6、記者簽證頁(yè)復印件;
駐上海、重慶、廣州、沈陽(yáng)、深圳和大連外國記者應當自抵達之日起7個(gè)工作日內分別到上海市外辦、重慶市外僑辦、廣東省外辦和遼寧省外僑辦辦理注冊手續。
單位 |
地址 |
電話(huà) |
傳真 |
辦公時(shí)間 |
上海市外辦新聞文化處 |
上海市南京西路1418號 |
021-62565900,62158269 |
021-62562522 |
周一至周五
上午9:00-11:30
下午1:30-5:30 |
重慶市外辦新聞文化處 |
重慶市渝北區洪湖東路57號 |
023-63873122 |
023-63852544 |
周一至周五
上午9:00-11:30
下午1:30-5:00 |
廣東省外辦新聞處 |
廣州市沙面大街45號 |
020-81219593,81218947 |
020-81218402 |
周一至周五
上午9:00-11:30
下午1:30-5:00 |
遼寧省外辦禮賓文化新聞處 |
沈陽(yáng)市皇姑區北陵大街45-2號 |
024-86892754 |
024-86892754 |
周一至周五
上午8:30-11:00
下午1:30-4:00 |
外國常駐記者證是記者在中國境內的身份證和進(jìn)行采訪(fǎng)、報道的必備證件,請隨身攜帶并妥善保管,便于采訪(fǎng)時(shí)出示受檢。外國常駐記者進(jìn)行采訪(fǎng)或旅行,應當隨身攜帶外國常駐記者證、本人護照等有效證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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